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把中央直属单位及北京市所属单位经考核批准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的相关考核(认定)文件下发给各所,以便各所在填报信息采集时能准确填写考核(认定)文号。 附件:审核后的考核批准文件.rar
附件: 2206_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