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12号)、《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现将第二批通过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11家会计师事务所的108名注册会计师及我会代管的1名注册会计师名单予以通告(会计师事务所按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排序、注册会计师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编号排序)。本市会计师事务所跨省设立分所的注册会计师由分所所在地省级注协予以通告。
附件: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通过名单(第二批)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