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5年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资产评估机构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向我会提出申请内部培训资格:
(一)至少拥有30名执业会员(以2024年12月31日登记人数为准);
(二)2024年评估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制度和科学的培训计划;
(四)能够提供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资、场地和设备。
二、申请时间和程序
申请内部培训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应于4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扫描件及Word版,见附件)、内部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班次、内容、对象、时间、地点、师资情况等内容)电子版发送至我会考试培训部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机构名称—内培资格申请”。
申请材料经我会审核和公示后,确定当年度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简称内培机构)名单。逾期未提交视同自动放弃。
三、其他事项
2025年,我会将加强对内培机构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内培机构培训工作开展评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田丹
联系电话:88221069
邮箱:tiandan@bicpa.org.cn
附件: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申请表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4月3日
京评协〔2025〕48号附件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