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如: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刘建如行政处罚决定书》(京财监督〔2025〕766号),北京市财政局给予北京京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刘建如(执业证书编号360100210013)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依据《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注销你的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