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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荐兼职检查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30文号:京评协〔2026〕70号点击次数: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管理办法》(京评协〔2026〕66号),我会组织开展兼职检查人员的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并连续登记执业五年以上且担任资产评估项目经理,或负责评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三年以上;

2.熟悉资产评估等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评估实践经验;

3.具备扎实的信息技术知识及实务经验,能够熟练使用信息技术工具开展检查工作;

4.政治素养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记录,近五年没有因执业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

5.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6.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检查工作职责。

二、申报程序

1.由资产评估机构推荐,每家单位可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2.我会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拟入库兼职检查人员名单在北京评协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纳入检查人员库。

三、其他要求

资产评估机构应于2026年5月22日前,将《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兼职检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兼职检查人员推荐表》(附件2)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我会监管部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xxx资产评估机构兼职检查人员推荐表”。

联系人及电话:赵季宁 88221025;高晶 88221038。

电子邮箱:pgeb@bicpa.org.cn

 

京评协〔2026〕70号附件1.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兼职检查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京评协〔2026〕70号附件2.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兼职检查人员推荐表.xls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4月29日